公元180年。
汝南郡细阳县。
当地士绅王员外状告士子刘洪奸杀嫂嫂,但刘洪拒不认罪,愿以死明志,只求县令陈定查明真凶。
刘洪如此刚烈倒是让陈定生起了些许好感,但王员外一口咬定便是刘洪所为。
陈定望着眼前的犯人有些犯难。
看出陈定有些难以决断,县吏吕范凑到耳边说道:“县尊既然为难,要不问问少爷?”
陈定剜了一眼吕范,“到儿才12岁,你让他接触这种奸杀案?”
吕范有些悻悻的吧唧了下嘴,缩缩脖子退到一边。
“本官有些乏了,先将刘洪押下去,明日再审!”陈定一挥衣袖离开公堂,往后院走去。
县衙后院,一名少年舞动着手中长枪,虎虎生威,一抖枪,收枪。
将枪扔到下人手里,往陈定缓缓走去,“父亲今日不是有案子要审吗?为何这么早就回来了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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